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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地政主管人員兼任,承主任委員之命,處理日常事務;並置工作人員若干人,均由直轄市市長、縣(市)長就該機關人員派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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