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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內政部資訊中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綜理業務,置副主任二人,襄理主任處理業務。
主任、副主任均為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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