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條戶政司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人口查記計畫及章則擬訂事項。二、關於人口查記機構設置及人口查記人員訓練事項。三、關於戶口普查之規劃事項。四、關於戶口調查及僑民調查事項。五、關於人口統計資料之整理、分析事項。六、關於戶籍登記事項。七、關於國籍行政事項。八、關於國民身分證及姓名使用事項。九、關於人口政策事項。十、關於其他戶政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