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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內政部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本會對於建築師懲戒應於覆審決議後一個月內作成決議書,由主任委員及出席委員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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