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優良消費者保護團體評定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消費者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本院審查申請評定案件之期間為二個月。
但案件複雜,情形特殊者,得展延之。
前項展延以一次為限,期間不得逾一個月。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