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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基金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基金之設置、管理及運用,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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