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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訴願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68條

訴願人或參加人得提出證據書類或證物。
但受理訴願機關限定於一定期間內提出者,應於該期間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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