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為實施聯合國一九七九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ontheEliminationofAllFormsofDiscriminationAgainstWomen)(以下簡稱公約),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健全婦女發展,落實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特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