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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調查程序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軍事上應秘密之處所,非得該管長官之允許,本會不得進入調查;且除有妨害國家重大利益者外,該管長官不得拒絕。
本會進入軍事上應秘密之處所調查,應會同該管長官或可為其代表之人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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