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法規標準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應視其性質分別下達或發布,並即送立法院。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