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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組織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行政院設下列各部:一、內政部。
二、外交部。
三、國防部。
四、財政部。
五、教育部。
六、法務部。
七、經濟及能源部。
八、交通及建設部。
九、勞動部。
十、農業部。
十一、衛生福利部。
十二、環境資源部。
十三、文化部。
十四、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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