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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特種勤務獎勵標準及辦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特種勤務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獎勵評鑑審查會每季定期召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前項會議須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並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之。
主席不參與表決,但表決正反意見人數相同時,由主席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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