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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特勤人員職務輪調及回任辦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特種勤務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特勤人員之職務輪調及回任,由特勤中心協同相關特勤專責單位及其隸屬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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