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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特種勤務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本條例第三條所定之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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