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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府各機關協助特種勤務應配合事項辦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特種勤務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本辦法未列舉之政府機關或應配合事項,得由主管機關協商各級政府相關機關(構)、單位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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