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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情報協助人員補償及救助辦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情報工作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情報協助人員因執行任務致喪失人身自由期間,每年三節應各發給有領受權親屬合計五萬元之慰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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