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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情報人員醫療費補助與慰撫金之基準與發給辦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情報工作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本辦法所定撫卹金基數內涵,以情報人員死亡、失能或身心障礙日期當時之本(年功)俸或月俸加一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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