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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情報工作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保密裝備故障時,應循維修機制送修,嚴禁私自拆解檢修。
前項故障裝備屬不堪修復時,由主管機關辦理報廢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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