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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總統副總統文物審鑑委員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總統府 >> 國史館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本辦法依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條之二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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