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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總統 >> 總統府 >> 國史館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以下簡稱本館)處理館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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