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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總統 >> 總統府 >> 國史館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公文均應送請館長決行,經館長授權者,得依前條規定由被授權者代行並負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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