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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總統 >> 總統府 >> 國史館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為加強公務處理,提高工作效率,實施分層負責制度,由館長就本館職權及單位職掌,部分授權副館長、主任秘書及主管人員決定處理,並由被授權者負其決定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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