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條編輯組職掌如下:一、志書纂修計畫擬定及執行事項。二、各族群史修纂計畫擬定與執行事項。三、臺灣早期史料編譯計畫事項。四、臺灣文獻季刊編輯及出版事項。五、文獻書刊申請獎勵事項。六、傑出臺灣文獻獎辦理事項。七、臺灣文獻專題演講等事項。八、臺灣史蹟展示、推廣及管理等事項。九、其他有關編輯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