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總統 >> 總統府 >> 國史館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編輯組職掌如下:一、志書纂修計畫擬定及執行事項。
二、各族群史修纂計畫擬定與執行事項。
三、臺灣早期史料編譯計畫事項。
四、臺灣文獻季刊編輯及出版事項。
五、文獻書刊申請獎勵事項。
六、傑出臺灣文獻獎辦理事項。
七、臺灣文獻專題演講等事項。
八、臺灣史蹟展示、推廣及管理等事項。
九、其他有關編輯業務事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