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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特展室場地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總統 >> 總統府 >> 國史館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各級政府或所屬機關學校自行舉辦或與本館聯合舉辦之活動,使用特展室場地,得免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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