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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總統府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總統 >> 總統府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會視業務需要,不定期舉行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之,並為主席;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由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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