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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史館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總統 >> 總統府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館長綜理館務,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館長襄助館長處理館務。
主任秘書綜核文稿,處理事務;各級主管人員依法辦理主管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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