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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總統 >> 總統府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院務會議開會時,須有應出席人員過半數出席。
研究人員代表因故無法出席時,得以書面委託院務會議其他研究人員代表出席;行政主管得委託職務代理人代表之。
每一受委託人員同時只能代表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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