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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總統 >> 總統府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資訊服務處掌理下列事項:一、本院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及管理等事項。
二、本院一般資訊業務之規劃、推動及訓練等事項。
三、本院網路、計算與儲存等公共資訊設施之規劃、建置及維運等事項。
四、本院資通訊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之資訊技術服務事項。
五、本院學術研究之資訊技術服務事項。
六、協助本院行政作業自動化事項。
七、協助本院圖書資訊業務自動化事項。
八、院長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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