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中央研究院院士職權如下:一、選舉院士及名譽院士。二、選舉評議員。三、籌議國家學術研究方針。四、受政府及有關單位之委託,辦理學術設計、調查、審查及研究事項。院士會議規則,由中央研究院評議會通過,院長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