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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總統府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中央研究院院士分下列四組,每組名額由中央研究院評議會定之:一、數理科學組二、工程科學組。
三、生命科學組。
四、人文及社會科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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