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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總統府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下列事項由中央研究院評議會於研究所組織規程定之:一、研究所及研究所籌備處設立程序。
二、研究所所長、副所長及研究所籌備處主任、副主任資格。
三、各種研究人員資格。
四、研究所及研究所籌備處人員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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