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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憲政論壇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法規章節: 第5條

憲政論壇之發言紀錄,均由秘書處整理送發言代表校正後,送請總統及有關機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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