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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組織法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法規章節: 第5條

國民大會集會期間設主席團,主席團主席十一人,依各政黨國民大會代表當選席次比例推舉之;其任期與國民大會代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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