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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採訪規則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法規章節: 第2條

新聞媒體採訪人員進入國民大會(以下簡稱本會)採訪時,應配帶本會所製發之採訪證及攜帶服務單位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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