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行使同意權投票及開票辦法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法規章節: 第2條

國民大會行使同意權時,應在會場內分別設置投票及開票處所。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