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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同意權行使法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法規章節: 第10條

審查會開會時,得通知被提名人到會說明。
代表得就被提名人是否適任之相關事項進行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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