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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性騷擾防治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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