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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徵收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國稅稅款徵收、劃解、退稅業務之規劃、執行、督導及管制。
二、國稅欠稅清理、稅捐保全、欠稅移送執行等業務之規劃、執行、督導及管制。
三、遺產及贈與稅實物抵繳案件、擔保案件之處理。
四、其他有關徵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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