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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留守業務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國軍各單位對所屬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之遺產,應組織清理委員會,妥慎清理。
除不堪變價之物品外,應列冊送交遺產管理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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