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留守業務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之遺產,由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為遺產管理人。
回上一頁